最近,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者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法委、民政法委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和处理服务纠纷的意见"。其中,很明显,在低收入家庭中,严重残疾、重病等特殊困难,经本人申请后,可将"单户"纳入最低保障。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姜薇在民政部于2020年第三季度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这是"低收入家庭"的定义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得到明确界定。
据报道,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保障标准1.5倍,财产符合边缘家庭的当地相关规定,通过家庭为基础的"全家庭保险"和"单一家庭保险"相结合,只保护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人,有助于扩大最低保障的覆盖面,提高最低保险的能力。
姜薇说,对严重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行"单一保险",不仅是对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失业者和严重残疾人的"单一保险"政策的扩展,而且是针对贫困家庭中的中、重度残疾人和危重病人的"单一保险"政策,从农村扩大到城市。
加强对贫困人民的底层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疫情,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为此,有关部门启动了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扩大了补贴范围。同时,在中央已经安排了一千四百八十九亿元用于救助群众的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又拨付了七十一五亿元的价格补贴资金。截至6月底,全国新增目标和特困人口339.6万人,向贫困人口支付了146.2亿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据报道,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主要针对解决当前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路底"、"连接"、"应急",努力促进"保护、救援"目标的实现,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在正常防控形势下得到最佳的保护、救助和救助。除了引入包括"单身家庭"在内的措施外,还涉及具体措施,如援助和支持因生活困难而未投保的失业者、实施特困情况援助和支助政策、为穷人提供卧底保障、优化社会援助工作流程等。
例如,移徙工人,例如在流行病影响下无法返回工作的移徙工人,连续三个月没有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单,如果他们不包括在最低保险范围内,他们应根据申请从现场或居住地得到一次性临时援助,以帮助他们渡过生活的困难。同时,考虑到没有法定照顾者或无行为能力的法定照顾者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利和利益,特困情况援助和支助所涵盖的未成年人的年龄已从16岁放宽到18岁"。
姜薇说,这些具体措施体现了现行政策与新政策的结合,分阶段救济措施的实施和长期政策的完善,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和援助程序的统一,社会救助制度和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以及新的救济政策和措施与以往政策和措施的衔接,增强了社会救助安全网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