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披露信息显示,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州银行”)100万自然人股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296万元,折合每股单价为2.96元。转让方为“个人”。
公开资料显示,德州银行前身是德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4年12月,是中国银监会成立后获准开业的首家城市商业银行。披露信息显示,德州银行2021年利润总额为3.32亿元,净利润为2.27亿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德州银行资产总计733.21亿元,负债总计680.7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6亿元,获得净利润2.04亿元。
德州银行的大股东为山东省国资委,占股44%; 第二大股东为德州市财政局,占股11.69%, 2017 年山东省国资委以每股 3.26 元认购 2.25 亿股,2018 年山东省国资委以每股 3.06 元增加认购5 亿股,2021年末全行自然人持股总计189.2万股。
据了解,2000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银办函(2000)815号》文中明确: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权转让的受让自然人仅限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