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委员会获悉,山东省最近发布了新规定,要求制定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分级保护制度,以促进中药的保护和发展。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对全省中药材资源进行定期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收集和基因库,建立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分级保护体系,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名录,加强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
中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齐鲁路中药材目录,建立道地中药材鉴定等级评价体系,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培育齐鲁中药品牌。
此外,山东省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中药材产区的环境保护,支持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中药材生态栽培、野生栽培和仿生栽培,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手段,鼓励齐鲁名牌中药材的推广和保护。